海皇粥店突全線結業即日起終止僱傭合約 工會批評不負責任

發佈日期: 2025-05-08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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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業33年的海皇粥店突然全線結業,並向全體員工發信,即日起終止僱傭合約,工會批評不負責任。

海皇粥店宣布全線結業前,尚有七間分店,包括灣仔莊士敦道的分店。

王女士說:「預了,已經越來越少(分店),食物越來越差,不多人光顧。」

海皇粥店近月已關閉多間分店,觀塘物華街的分店,大閘更已貼出招租的單張。

至於集團位於火炭的辦公室,按門鐘沒有人應門。另一個用作工場的單位,裡面仍然擺放了食材。有物流公司到場,放下原本執貨到各分店的清單。

有供應商稱向海皇供貨30年,前來追討貨款。

被問到是否欠十萬元,叉燒供應商表示:「超過,你說四、五個月有多少錢?做生意一定有風險,能追討就追,追不到都沒辦法。找到又如何?有限公司來的。」

海皇國際有限公司星期三向員工發信,指因經營環境及財務狀況等因素,決定終止全部業務。公司將以債權人自願清盤方式清盤,稱員工可就未發放工資、代通知金、累積年假、遣散費等提出索償,並就相關法律權益向勞工處諮詢。

工聯會勞工界議員郭偉强稱:「破欠基金並不是企業的提款機,尤其這些有足夠營運能力或足夠經驗的企業,它應在更早時間已知自己財務狀況。最後一刻才說結業,叫員工拿破欠(基金)、欠薪及代通知金,這是很不負責任行為。」

根據本港法例,「有限公司」申請清盤,所有法律責任及債務只限於公司承擔,不涉及股東等個人層面,員工欠薪要透過入稟法庭。

勞聯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林振昇指出:「因為不只有僱員債權人,可能還有其他供應商,或借錢給這間公司的人士,最後可以取回全部欠薪機會微乎其微。」

他提醒員工要保留出糧紀錄,也要自行計算未放的有薪假期,以便追討。


【延伸閱讀:破產欠薪保障基金】

倘若僱主在倒閉時無力支付遣散費,僱員可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破欠基金)申請特惠款項。

破欠基金於2025年3月21日起調升遣散費特惠款項的款額上限,由首100,000元及餘額的一半調升至首200,000元及餘額的一半

檢討破欠基金遣散費特惠款項保障範圍是2024年施政報告其中一項強化勞工支援的措施,以加強保障僱員在企業倒閉時可獲得的遣散費權益。 

資料來源:勞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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