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撥款200億購福利設施處所僅用1.2% 當局倡下調至50億善用公共財政
發佈日期: 2025-05-07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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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五年前撥款200億元,用作購置福利設施處所,但至今只用了二億幾。
撥款2020年獲立法會財委會批准,用於購置158個目標處所,為長者及殘疾人士等提供社福服務。局方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截至今年三月底,考慮了191份放售建議,當中逾一半不符合消防安全及無障礙通道等要求,亦有部分業主拒絕拆售,叫價過高等情況,社署最終只購入五個物業,涉款2.4億元,佔整體撥款約百分之1.2。
局方指已批出的財政承擔額,可能會閒置一段長時間,並非善用公共財政之舉,建議下調至50億元,以確保公共資源發揮更大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