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擬修改議事規則 編輯新議員守則訂明行為操守及工作表現要求
發佈日期: 2025-04-25 23:30
港澳



立法會計劃修改議事規則,並編輯新的立法會議員守則,包括要求議員定期提交工作報告。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本港處於由治及興關鍵時期,國家和香港社會都對立法會議員有更高期望,為完善履職監察機制,議會計劃修訂議事規則,並編訂新的議員守則。
建議訂明議員行為操守和工作表現要求,例如須出席會議、參加表決、定期提交工作報告等;又會擴大現時議員利益監察委員會職能,並更名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按照不當行為程度,設立處分機制,最嚴重的可停薪停職。
另外,亦會參考行政會議成員、政治委任官員及區議員申報要求,改善議員利益申報機制,例如申報物業時,須列出更具體區份和用途。其他修訂包括優化委員會職務考察安排、簡化選舉程序等。
相關建議交由議事規則委員會跟進,目標下屆立法會實施。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說:「我們沒有KPI(績效指標),不過會提升議員開會,立法會是主要工作,他要用心機開會和投票。希望議員跟著要求做,不是因有希望處罰議員,而是希望議員自我完善,做好工作。」
他又提到,今屆立法會上任至今,已通過90多項法例,較上屆多百分之50,批出210項撥款建議,撥款金額較上屆多四分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