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時任見習督察因非禮女警判囚十周 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發佈日期: 2025-04-23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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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時任見習督察因非禮女警,判入獄十周。
案件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刑,38歲被告楊孟羲報稱任職公務員,他被控前年至去年,在黃竹坑警察學院及元朗警署內,分別非禮及襲擊三名女警,被裁定兩項非禮罪成,餘下一項普通襲擊控罪就不成立。
裁判官斥責被告,在工作地點或受訓期間犯案,向同僚及學員下手,對女性極不尊重,判處他入獄十周。
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須交出旅遊證件。警方指被告已經離職,不再是警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