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新聞》內容被指失實收警告 港台工會及記協上訴得直
發佈日期: 2025-04-11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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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電視前節目《頭條新聞》內容被通訊局裁定失實,港台工會及記者協會上訴得直,上訴庭裁定通訊局須支付上訴方七成半訟費。
已停播的《頭條新聞》,2020年其中一集被通訊局裁定失實、辱警,並發出警告。港台工會及記協提司法覆核,推翻部分警告,去年9月上訴得直,撤銷所有警告,稱局方沒有按正確程序,分辨節目內容為事實或個人意見。港台工會及記協要求通訊局支付訟費。
上訴庭指,本案涉及公眾利益,爭拗的題材新,影響局方未來工作及程序,裁定通訊局支付七成半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