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擬九月起更新租戶租約推行富戶政策 若不同意需四個月內遷出
發佈日期: 2025-04-04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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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協計劃在旗下出租單位全面實施「富戶政策」,九月起分批與租戶更新租約,若不同意,租戶要在四個月內遷出。
房協2018年起,在出租單位新租約加入「富戶政策」條款,至今約3萬個出租單位,仍有約2.5萬戶尚未納入。房協計劃九月起分階段全面實施,並不設任何豁免。
房協先向租戶發出三份文件,包括一封通知信,內容包括終止現有租約,及提供一份新租約;第二份文件是載有「富戶政策」的新租約;第三是拒絕新租約的通知回條,非全長者的住戶及較早期簽訂的租約會先處理。
租戶如同意新租約,毋須簽署任何文件,只須如常交租便可,房協確認有交租後會發出確認信。如果不同意,就要在一個月內填妥及交回拒絕回條,最多可申請多住四個月,之後就要遷出單位。
住滿十年的租戶要每兩年申報入息及資產,富戶需繳交1.5倍或2倍租金。如果入息超過申請入住限額5倍,或資產超額100倍,就要遷出。
鄭先生稱:「若正常地你的收入增加,多付些租金也好,我也認為是正常的。」
被問到多不多類似駕名貴車或本身有錢的人,住在附近時,譚先生說:「見得多,只是我們沒揚聲。」
程女士指出:「有時富戶賺的錢,雖然可能表面是很多,也要看他本身會否隨時有機會退休等。」
房協出租單位並無類似《房屋條例》,授權房委會強制公屋住戶申報入息資產。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房協透過更新租戶推行富戶政策,可更善用公共房屋資源,但有機會出現法律爭拗。
西九新動力九龍西議員梁文廣表示:「在現時房協與居民所簽訂的租約,雙方均只需要一個月通知期,就可做一個取消租約的安排。會否除今次要加入『富戶政策』外,房協以後隨便也可用這方式,去加任何條款入租約?我見到居民的疑問也是這點。」
房協指九月前會舉行約100場居民簡介會,解說新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