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何蓓茵到浩園悼念歷年殉職公務員
發佈日期: 2025-04-0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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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去浩園,悼念歷年來殉職的公務員。
楊何蓓茵在社交平台上載相片,代表特區政府到和合石墳場內的浩園,悼念因公殉職的公務員,獻上鮮花並致哀。
楊何蓓茵指,長埋浩園的公僕來自不同部門和職級,一直克盡己職、竭誠為民,指他們的無私奉獻和付出,是一眾公務員的學習榜樣。
另外,楊何蓓茵亦去旁邊的景仰園,向2010年菲律賓馬尼拉人質事件中的死難者獻花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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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於1996年11月,在和合石公眾墳場劃出一幅面積約1,600平方米的墓地,取名「浩園」,用以安葬殉職公務員。公務員在實際執行職務期間,並非因其本人蓄意犯嚴重過失,而因其職務性質所引致的情況受傷致死,即屬殉職。
「浩園」設有110個土葬葬位、165個甕盎葬位(金塔位),以及一個劃設120個壁龕(骨灰龕)的靈灰安置所。
由於土地資源有限,所有設於公眾墳場的土葬葬位,均須遵從六年撿掘骸骨政策。而「浩園」屬於和合石公眾墳場的一部分,此政策亦適用於「浩園」內的土葬葬位。「浩園」土葬的殉職公務員,其骸骨須在安葬六年後撿掘,重新安放在園內的永久甕盎葬位,或於火化後安放在園內壁龕。
在2000年9月,政府批准那些在執行職務時,因為英勇過人的行為而殉職的公務員,可獲准在「浩園」永久土葬。至於英勇過人的行為的界定,一般以獲得行政長官按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的建議,追授英勇勳章為準。
資料來源:公務員事務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