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港公署及港府強烈譴責美國國務院制裁六名內地及香港官員
發佈日期: 2025-04-01 02:29
港澳



外交部駐港公署及特區政府強烈譴責美國國務院制裁六名內地和香港官員,包括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及警務處處長蕭澤頤等。
被美國國務院點名制裁的6位中央及香港特區官員,包括中央駐港國安署署長董經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警務處處長蕭澤頤、特區國安委秘書長區志光、負責國家安全的警務處助理處長王忠巡及趙詠蘭。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周二予以強烈譴責,堅決反對,以無理形容這次制裁,指抹黑「一國兩制」,詆譭香港法治、民主、自由及人權狀況,是對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粗暴干涉。
特區政府亦強烈譴責美國將這些人士列入所謂「制裁」名單,是妄圖恫嚇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官員,再次顯露美國霸權主義下的野蠻,與其近期對不同國家及地區施以欺負和壓迫手段的霸凌野蠻同出一轍;香港特區官員對美國所謂「制裁」嗤之以鼻,會繼續堅定不移維護國家安全,特區政府全力保障各人員的合法權益。
又指美國聲明中所提及的指明潛逃者、被通緝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並非因為他們「行使發表的自由」,而是因為他們一直潛藏美國、英國和澳洲等地,並在當地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包括煽動分裂國家、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美方卻包庇其惡行。
特區政府因此有需要依法採取一切合法措施,包括《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9條下指明的措施,以強烈打擊有關行為。
特區政府同時強調,所有對潛逃者實施的指明措施符合人權原則,而不少國家,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也會就不同的通緝犯施行類似措施,美方刻意抹黑特區政府依法採取的措施及行動,並散播不負責言論,是試圖混淆視聽,特區政府對此表示強烈不滿。
美國國務院周一指,有中港官員在域外利用《港區國安法》,對19名被迫逃往海外的民主派活躍分子,包括1名美國公民及4名美國居民作出恐嚇、騷擾及壓制其發言。為應對有關行為,美方決定制裁6名中港官員,指他們的舉措或政策進一步損害香港自治,有違中方承諾,並涉及跨國打壓行為。
根據制裁令,他們在美國或由美國人控制的資產和利益會被凍結,而他們亦被禁止與美國人或在美國境內進行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