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健熙被控參與理大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 律政司上訴被駁回
發佈日期: 2025-03-21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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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被控2019年在理大外圍非法集結,原審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上訴至高等法院被駁回。
高等法院上訴庭今日頒下判詞,指法庭不肯定羅健熙是否意圖鼓勵或號召非法集會。同意羅健熙作為政治人物,有利用群眾觀感,搏取更多政治本錢的可能,但原審判他無罪,絕非有異於常理,維持羅健熙無罪判決。
案發在2019年11月,多人在尖沙咀科學館外非法集結,警方拘捕在場的羅健熙。案件在區域法院審訊時,法官練錦鴻指,羅健熙雖然自招嫌疑,但他不一定與示威者有共同目的、即抗拒警方執法,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羅健熙指,不擔心律政司再上訴至終審法院。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稱:「這宗案件經歷數年時間,我想現階段可以稍為放鬆少許。不會感覺到很開心,但至少有了結一件事的感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