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規定私家醫生等上載重要醫療紀錄至醫健通 擴大可取覽資料人員類別
發佈日期: 2025-03-19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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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衞生局提出修例,規定包括私家醫生在內的醫護提供者,必須將病人重要健康資料上載到「醫健通」,如果不執行有機會被起訴。
2016年推出的「醫健通」作為一個電子平台,讓公私營醫護提供者獲病人授權後,查閱他們的醫療紀錄。截至二月底,超過3,700間醫療機構、58,700多個醫護人員,登記使用。
醫衞局指,到「醫健通」取覽資料的私營醫護人員佔近六成,但他們甚少上載資料,平台上百分之99的資料來自公營醫療體系。
政府提出修例,規定醫護提供者,需將病人重要的指明健康資料,上載到平台,包括診斷資料、處方了甚麼藥、有沒有敏感及藥物不良反應等。
若果沒有上載,當局會按市民投訴調查,可發出執行通知。違反的話會定額罰款1,500元,若仍然不上傳紀錄,最嚴重會被起訴,最高可罰款5萬元,但不會影響專業資格。
修例同時建議擴大可取覽資料人員的類別,由目前註冊醫生、牙醫、藥劑師等13類,擴展至衞生署「認可醫療專業註冊計劃」下,認可團體的專業人員,包括言語治療師、聽力學家,以及營養師等。
醫療衞生界議員林哲玄稱:「我覺得權和責一定要對稱,要我們放資料上去,沒有問題,但要看到病人紀錄系統的資料。如果病人不給我看紀錄,但要我入資料,法律如果真的允許此做法,我寧願拒絕看這個病人。」
另外,修例草案將在保障市民前提安全下,認可個別境外醫護提供者,在「醫健通」提供和取覽電子健康紀錄,強調只有參與市民明確授權下,方可存放相關資料,其他情況下不會將資料跨境傳送。
修例草案將於周五刊憲,下周三提交立法會首讀,當局會爭取今年內完成審批,期望措施可分階段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