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規定私家醫生等須上載病人重要健康資料至醫健通 不執行或被起訴
發佈日期: 2025-03-19 13:02
港澳


政府提出修例,規定私家醫生等醫護提供者,必須將病人重要健康資料上載到「醫健通」,如果不執行,有機會被起訴。 2016年推出的「醫健通」,作為一個電子平台,讓公私營醫護提供者獲病人授權後,查閱他們的醫療紀錄。截至二月底,超過3,700間醫療機構、58,700多個醫護人員登記使用。 不過,政府指,大部分私營醫護提供者經常會取覽病人紀錄,但只有少數上載資料。政府提出修例,規定醫護提供者,需將病人重要的指明健康資料上載到平台,包括診斷資料、處方了甚麼藥、有沒有敏感及藥物不良反應等。 消息指,若果沒有上載,當局會按市民投訴調查,可發出執行通知,違反的話會定額罰款1,500元。若仍然不上傳紀錄,最嚴重會被起訴,但不會影響專業資格。 修例同時建議擴大可取覽資料人員的類別,由目前註冊醫生、牙醫、藥劑師等13類,擴展至衞生署「認可醫療專業註冊計劃」下,認可團體的專業人員,包括言語治療師、聽力學家,以及營養師等。 醫療衞生界議員林哲玄指出:「我覺得權和責一定要對稱,要我們放資料上去,沒有問題,但要看到病人紀錄系統的資料。如果病人不給我看紀錄,但要我入資料,法律如果真的允許此做法,我寧願拒絕看這個病人。」 政府同時會精簡「同意機制」,市民同意參加「醫健通」,代表醫護提供者可以將他們的資料上載,但強調市民繼續保留個人資料控制權,可決定是否容許醫護提供者取覽紀錄。 修訂草案本周五刊憲,下周三提交立法會首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