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案|社工陳虹秀被控2019年灣仔參與暴動 重審裁定罪成還柙候判
發佈日期: 2025-03-11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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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陳虹秀被控2019年在灣仔參與暴動,原審脫罪,律政司早前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她被裁定罪名成立。
一直保釋候審的陳虹秀,下午到區域法院聽取裁決。案情指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發生非法集結,多名黑衣人拆除鐵欄,向警方投擲磚頭及汽油彈等,陳虹秀曾在警方防線叫「唔好開槍」,警方驅散時拘捕她。
現已離港移居海外的法官沈小民是原審法官,他在2021年裁定陳虹秀表證不成立,無罪釋放。律政司之後提出上訴,上訴庭指原審法官裁斷有明顯錯誤,發還重審。
接手處理的暫委法官鍾明新在判決書表明不同意辯方指,被告大部分時間接近警方防線,未與示威者直接互動,指出陳虹秀刻意穿上印有「社工」字眼的黑色上衣,又帶備口罩及戶外擴音器材,她在現場看見暴動已發生,即使當時警方防線正在停頓、沒有推進,她仍選擇向警方叫喊,及作出失實指控,要求警察克制及冷靜,刺激其他人繼續集結,及與警方對峙,言論具挑釁性,亦會拖延警方行動。
法官認為被告言行,顯示她與其他暴動者共同行事,為他們給予支持及作後盾,壯大及增加他們向警方對抗的決心及信心,唯一合理推論是,被告有意圖參與暴動。裁定陳虹秀暴動罪成,需即時還柙。
法庭會在4月3日開庭聽取求情,然後4月9日宣判。
社工註冊局的資料顯示,陳虹秀的社工註冊已期滿,續期申請在審核中。社工註冊局主席許宗盛回應稱,會待法庭宣判後,下次會議時才處理陳虹秀的社工牌照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