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拒交資料案|三名被告上訴得直 法官形容「牽涉司法不公」
發佈日期: 2025-03-06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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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的支聯會拒絕提交資料案,終審法院裁定,時任副主席鄒幸彤等三名被告上訴得直。
因其他案件正在還柙的鄒幸彤,由囚車押送到終審法院領取判詞。同案另外兩名上訴人、支聯會時任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就已服畢本案刑期。
事件源於2021年,警方國安處指,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屬「外國代理人」,要求提供成員資料、會議紀錄等。支聯會拒絕,三人因此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經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各判囚四個半月。
上訴爭議的議題,包括控方是否須證明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上訴人可否挑戰警方通知效力,另外就是審訊期間,涉及有關外國實體,以及據稱與支聯會之間互動的文件,內容被遮蓋,有否損害公平審訊。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等五名法官一致認為,定罪元素是控方必須證明支聯會事實上是「外國代理人」,但下級法庭錯誤地裁定,只要警務處處長聲稱有合理理由相信便已足夠;至於下級法庭裁定三人不能挑戰警方通知的效力,亦是錯誤。
判詞又指出,控方把唯一有望能確立為「外國代理人」的證據基礎遮蓋起來,結果無法證明控罪,這個做法亦剝奪了各人獲得公平審訊的權利,形容「牽涉司法不公」,定罪「必然無法成立」。
上訴人鄧岳君說:「公道自在人心,也是那一句。無論結果如何,大家心中有數,亦還了很多支聯會的義工多年來的清白,對支聯會的義工、對支持支聯會的朋友,也是很大的一個欣慰。」
鄒幸彤另一宗涉及支聯會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預計今年11月在高等法院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