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洗黑錢罪成 法官批准警方加刑申請各被告分別囚33至60個月
發佈日期: 2025-03-04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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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男一女前年被控協助詐騙集團「洗黑錢」約五千萬元,在區域法院裁定罪成。法官批准警方加刑申請,各被告分別判囚33至60個月。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表示︰「四男一女因將戶口予其他人利用作清洗黑錢用途,在加刑申請下,被法庭加刑8至12個月。由2023年10月至今,已有65人因租、借、賣戶口,在法庭因洗黑錢被定罪時加重刑罰。不論借出或賣出戶口,以作清洗黑錢,所帶來的刑罰或後果,遠超於犯罪集團給予的金錢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