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司機11月起接載八歲以下兒童必須用束縛設備 包括安全座椅

發佈日期: 2025-02-24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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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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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提醒私家車司機,11月起接載八歲以下兒童,必須使用束縛設備,例如兒童安全座椅。

立法會去年修訂法例,要求八歲以下的兒童,除非身高達1.35米,否則不論坐私家車前座或後排,均須使用兒童安全帶調節器,或可折疊幼兒增高座位等束縛設備。八歲或以上,或者身高符合標準,可佩戴成人安全帶。

署方指,新例可加強保障兒童乘車安全,大幅減低死亡或重傷風險。違例司機可被定額罰款230元,嚴重個案最多罰2,000元。

針對個別特殊情況,修訂規例提供兩項法定免責辯護:

1. 私家車司機有合理理由相信乘客已年滿八歲或身高達1.35米

2. 司機在緊急情況下接載兒童(例如緊急就診),而未能趕及安排和使用兒童束縛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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