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下月底起每次最多配發約6個月藥物 崔俊明指檢討後或再縮短

發佈日期: 2025-02-19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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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醫院下月24日起,每次最多只會向病人配發24周,即約6個月的藥物,醫管局總藥劑師崔俊明指,三個月後會再檢討,有機會再縮短每次配藥數量。

目前公立醫院普通科門診、專科門診及出院病人,部分可獲處方長達一年的藥物,下月24日起會改為「分段配藥」,例如治療慢性疾病、心血管的藥,每次只獲發最多24周的份量,一年的藥物就要分兩次領取。醫管局總藥劑師崔俊明指,是不希望病人浪費藥物。

醫管局總藥劑師崔俊明說:「有時候病人不會丟掉(舊藥)的,他家中會儲存一些舊藥,接着醫生開一些新藥治療給他,他會新、舊有時候真的搞錯了一起吃。我們試過有些案例,真的他不知道舊藥其實是不適合他,他去提早覆診,醫生轉第二種給他,但是他舊藥不扔,加起來一起吃,就變成很危險。」

根據醫管局的年報,2023至2024年度,藥物支出為131.3億元,按年增加近6.8億元。局方去年曾稱,研究將每次派藥份量減至最長4周。

崔俊明指研究後發現,當將藥物分段發配,約七成人沒回來取餘下藥物,如止痛藥。而新措施下,止痛藥連同其他「有需要時服食」藥物,如纖維素、化痰素等,日後亦不會派這樣多。

崔俊明表示:「我們真的針對性看,用量多而且是會被人拿去賣的藥,我們才會分不同的數量去配發,我們看回病人需要,醫生會選多少百分比數量給病人。這會『雙贏』,因一來我們可以減低藥物浪費,二來病人真是有用才先至用。」

不過,崔俊明指措施不會「一刀切」,部分較繁忙醫院會視乎人手、儲藥空間再實施,三個月後亦再檢討,有機會縮短至配發18周藥物。

至於行動不便的病人會酌情處理,最終目的是配合推行社區藥房,方便市民向社區藥劑師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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