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列「太空油」等為毒品指可加強阻嚇力 有社工憂吸食變隱閉化
發佈日期: 2025-02-14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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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加強打擊「太空油」,即日將原材料依托咪酯等物質列為毒品。管有屬刑事罪行,販運更可判囚終身。當局認為可加強阻嚇力。
政府刊憲,修訂《危險藥物條例》,將製作「太空油」的原料依托咪酯,和三種可作代替品的類似物列為「毒品」,即任何人管有或吸食依托咪酯,最高可判監七年、罰款100萬元。販運或進口更可判囚終身,及罰款500萬元。
禁毒專員李基舜指出:「立法是加強阻嚇效果,一定有好奇的年輕人,知道了依托咪酯,知道太空油不可接觸,我想他們的警戒心會提高。」
根據新例,吸食內含列為毒品物質的「太空油」,罰則跟吸大麻、可卡因等毒品「看齊」。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即使警察來到你剛吸食完,在法例上不代表你不被檢控,會有吸食工具,吸食、管有全部是犯法。」
禁毒處指去年有300人吸食「太空油」,七成半為21歲以下,但相信立法後可加強阻嚇。有社工擔心立法後,有人會改為藏起來吸食。
青協青年違法防治中心督導主任梁兆騏認為:「有小學生因為朋友驅使及慫恿,第一口嘗試『太空油』毒品。會出現隱閉化情況,相對以前是在公眾場合,公開吸食『太空油』毒品。」
警方指針對相關情況,會加強情報搜集。
毒品調查科情報組總督察張嘉榮稱:「毒販通常利用網上社交媒體,作為販賣『太空油』毒品的平台,我們會繼續加強線上線下情報搜集,務求將幕後毒販繩之於法。另外我們亦會向平台營運商,要求他們刪除或移除相關頻道或戶口。」
另外,警方上月引入快速檢測工具後,至今成功拘捕五名懷疑「太空油」吸食者。
政府月底舉行反「太空油」毒品周,期望向中學生加強宣傳,亦舉辦教師培訓日,教導他們如何盡早發現懷疑吸毒的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