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將「太空油」依托咪酯等列毒品 禁毒專員料可加強阻嚇力
發佈日期: 2025-02-14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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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刊憲將俗稱「太空油」依托咪酯,及其三種類似物,列為毒品,即時生效。禁毒專員李基舜指,有關類似物與太空油作用相若,要防患於未然,相信立例後可加強阻嚇力。
禁毒專員李基舜稱:「立法是加強阻赫效果,一定有好奇的年輕人知道了依托咪酯、知道太空油毒品是法例上的毒品,是不可接觸,我想他們的警戒心會提高。依托咪酯類似物,我們過往政府化驗得到出來、太空油毒品化驗出來,我們曾發現這三種類似物,所以我們這次一次過把三種類似物放入《危險藥物條例》中,免得毒犯又藉機把這些化學物質加入太空油中,在香港(三種類似物)暫時只有少數,但都要防患於未然。」
依托咪酯及其三種類似物被列為毒品後,非法管有最高刑罰為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而販運或非法進口,可判處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