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承認3項洗黑錢罪 法官准加刑判囚4年8個月
發佈日期: 2025-02-13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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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承認3項洗黑錢罪,控方向法庭申請加刑,獲法官批准,判被告入獄4年8個月。 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57歲被告杜麗娟報稱兼職侍應。警方調查指,2022年8月接獲金融機構通報,指有銀行戶口出現大額且頻繁現金交易,懷疑有人洗黑錢。 經調查發現被告為戶口持有人,2021年3月至2022年1月,處理約1,000萬元犯罪得益,被告亦開設一間空殼裝修公司,處理約3,400萬元涉案款項。警方前年3月拘捕被告,控以3項洗黑錢罪。法官張潔宜批准控方申請,加刑三成,最終判被告入獄4年8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