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人涉2020年放炸彈案 警員稱吳子樂指張家俊曾提「想整爆炸品」炸警車
發佈日期: 2025-02-06 17:47
港澳



八人涉嫌2020年放置炸彈案在高等法院續審。
警員供稱,當年3月拘捕被告吳子樂,押解他到警署後進行錄影會面。在首次錄影會面中,吳子樂稱自己協助「五飛」、「山雞」,和同案被告張家俊搬材料,用以製造「煙霧彈」,警員指曾問吳子樂,材料是甚麼,對方指是硝酸鉀。
另外,警員供稱吳子樂表示,張家俊事前曾提出「想整啲爆炸品」,目的在公眾聚集遊行示威時使用,想炸毀警車,並要求吳子樂協助如何順利逃走。
案發在2020年港鐵羅湖站及明愛醫院被人放置炸彈,八名被告,七人被控《反恐條例》、一人被控企圖製造炸藥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