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黎指認同郭明瀚建議推舉勇武領袖團 主導整個抗爭示威

發佈日期: 2025-02-04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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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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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續審,黎智英繼續自辯。

審訊踏入第127日,黎智英由囚車押送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控方展示,黎智英與Mark Simon,於2019年11月13的通訊,黎智英向Mark Simon提及前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建議的「須要做的事清單」,指自己認同對方的建議,認為要推舉勇武領袖團,以主導整個抗爭示威,並表示自己當晚會與一些抗爭者會面,敦促他們成立勇武領袖團,聯合本地反對派領袖與政府談判。Mark Simon回覆稱,會向郭明瀚轉達。

黎智英在庭上承認,同意郭明瀚的建議,而當晚與他會面的抗爭者,包括陳梓華及一些本地反對派人士。

控方再展示,2019年11月25日,黎智英在與Mark Simon、郭明瀚及民主黨元老李柱銘的Whatsapp群組對話紀錄,郭明瀚提及,他建議的「須要做的事清單」,目標是要從建制手中,奪取政治權力,包括立法會選舉及建立路徑,以進入「CE process」。

控方問黎智英,剛剛他稱同意郭明瀚的建議,是否也同意這些目標?黎智英稱,他只是同意要成立勇武領袖團主導抗爭,以免對立法會選舉造成影響。

法官李運騰質疑,郭明瀚的建議不只是針對立法會選舉,亦針對「CE process」,問黎智英「CE」是否指「特首」。黎智英回應,不知道「CE」的意思。

控方展示,陳梓華與黎智英的通訊紀錄,其中陳梓華提到,曾經前往英國倫敦,找「攬炒巴」劉祖廸,對方答應前往日本會面。

控方問黎智英,是否他叫陳梓華找劉祖廸。黎智英說,沒叫對方這樣做,又指陳梓華只是交代行程。

對於Mark Simon定期向黎智英更新陳梓華所做的行為,控方及指定法官都質疑是否黎智英要求,但他指對方只是分享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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