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事件三名「白衣人」判監 官指被告參與最嚴重及暴力部分

發佈日期: 2025-01-23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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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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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元朗「7.21」事件,再有三名「白衣人」認罪,判監4年8個月至5年3個月。

案件在區域法院宣判,三名被告吳偉德、王浩昇及鄭文傑早前已承認暴動罪,王浩昇及鄭文傑另外承認一項串謀傷人罪。

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站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及在同日同地,連同其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另一些人。

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形容,這場暴動令社會上不同政見人士的關係完全破裂,被告雖然並非首批參與人士到場,但參與了最嚴重及最暴力的部分,而本案是早有預謀、有計劃的。

辯方曾指吳偉德案發時是一時衝動,但法官不接納這說法,指被告進入港鐵站後就戴上手套,進入付費區內襲擊人。

對於王浩昇一方稱,他當日晚飯時得知將會有黑衣人到圍村進行破壞,是獲邀協助保衛圍村。法官則指,王浩昇早已知道白衣人會用藤條襲擊他人,是有預謀作「私了」,但仍然參與。

考慮各人在案中參與程度和角色,判吳偉德入獄4年8個月,王浩昇和鄭文傑判入獄5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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