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土地業權條例最快兩年後實施 屆時買物業毋須每次查核以往業權文件
發佈日期: 2025-01-20 19:00
港澳



政府建議修訂《土地業權條例》,最快2027年實施,屆時購買物業時,毋須每次查核以往所有業權文件。
曾置業的市民對電話簿般厚的樓契,或仍有印象。現時購入物業採用的《土地註冊條例》,只會列明註冊文書的優先次序,不保證業權。
所以購入物業時,律師每次都要查核以往所有業權文件,賣家亦要全數保留這些文件,過程繁複又冗長,隨時要一年半載。
政府修訂《土地業權條例》後,改用「業權註冊制」,誰註冊了,誰就是業主,相信簡化樓宇買賣程序。
新做法暫時只應用在「新土地」,即《土地業權條例》生效當日或之後批出的土地。發展局解釋現有290萬土地註冊,至少數千個業權有問題,希望以先易後難方式處理,暫時未有下一步時間表。
民建聯新界北議員劉國勳稱:「我希望政府能推出自願轉換制度,在一些業權相對簡單,2024年甚至2023年出售的樓宇,給業主多個選擇。我相信不少業主願意付出一定成本,換來一勞永逸,以後交易相對簡單。」
修例後另一項大改動是物業若曾涉及欺詐,但新買家不知情,已付款及管有物業,業權歸新買家。被騙的原業主可申請政府彌償,上限5,000萬元,而涉欺詐的人就虛假提交申請,最高被判監14年,罰款500萬元。
新做法下亦不再容許「逆權侵佔」,發展局指由於商討修例時,不少認為做法不合理,決定取消。若修例實施前有逆權侵佔申索,會按舊制處理。
政府計劃3月向立法會提交草案,預計2027年上半年在新批土地實施業權註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