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誘騙到緬甸園區禁錮每日工作17小時 需付贖金始獲釋回港
發佈日期: 2025-01-16 23:00
港澳



一名被誘騙到緬甸園區的男子,安全回港。警方指他遭禁錮三個月,每天被迫工作17小時,進行網上騙案,但因工作不達標,多次被毒打及扣起膳食,最終要付贖金才獲釋。
從緬甸園區返港的25歲男子,被安排驗傷,及接受警方調查後,晚上乘坐警方安排的車輛離開警署。
他由曼谷乘搭航班,下午二時許回到香港。保安局、警方及入境處人員到機場,確認他安全到埗。
警方指他在去年10月,在社交平台看到一則工作帖文,指由泰國運送鑽石到台灣,可獲得12萬港元報酬。
受害人同月13日凌晨,由本港飛往泰國曼谷,抵埗後隨即被安排登上一輛私家車,期間不斷轉乘不同車輛。當他去到泰緬邊境時,發現可能受騙,嘗試逃走但失敗,最終被帶到緬甸一個在山上的園區。受害人指,該處有身穿軍服、持槍的人巡邏。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劉浩德說:「在到達園區後,受害人被強逼透過社交媒體進行網上騙案。每日工作時間長達17小時,由早上工作至半夜。受害人在過去三個月,因沒法取得園區管理人員要求騙款的目標,而多次遭人毒打,並扣起膳食,現在身體上還有傷痕。」
協助家屬的前區議員余德寶,指家屬星期二交出贖金後,事主獲釋。
入境處就指,事主獲釋後從泰緬邊境美索,先乘車到曼谷。但由於他已逾期逗留,需要當地中國大使館及香港駐曼谷經貿辦等協助,才能順利回港。
警方指事主在被帶往緬甸當天,曾向母親求助,聲稱要三萬美元贖金。母親報警求助,警方沒透露家屬最終支付的贖金數目。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署理高級警司張霆鋒稱:「我想重申每個案件由不同背景,亦有不同因素,我們不能一概而論,因為某一個原因令他獲釋。我相信在包圍每個案件,都有不同環境因素或原因,從一個現實角度看,你很難確定交贖金交給誰人,這所以不能武斷告訴你,哪個是現行可行方法。」
至於仍有11名港人被禁錮於東南亞,當局指會用盡一切辦法,盡快將受害人救回本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