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去年接179宗涉電動車投訴 籲司機注意服務使用條款

發佈日期: 2025-01-15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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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去年接獲179宗涉及電動車的投訴,不少跟充電服務有關,提醒司機注意服務使用條款。

政府鼓勵新能源車,不少電動車車主最關心充電問題,又要找充電樁,又擔心費用。

電動車司機黃小姐說:「價錢就不清晰,你要靠應用程式查看。我認為要靠每個充電服務供應商自律。」

電動車司機Rolando指出:「香港有很多充電位,使用充電應用程式沒遇過問題。」

消委會去年接獲179宗涉及電動車的投訴。其中一宗個案,投訴人向所住屋苑停車場以約125元購買10次充電服務,可以在通宵充電50千瓦小時,但多次發現充電不足,亦試過充電樁半夜停止充電,要用手機程式重啟。消委會介入後,公司同意退還充電不足多收的款項,並更新充電系統。

亦有投訴人到商場停車場,用16.2元充電1小時,但充滿電後未有駛離,停泊了40分鐘,要收取每分鐘5元閒置費,達到上限的150元,最終繳付的費用是原本的十倍。充電服務商指,應用程序已列明收費安排,拒絕退款。 

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設計閒置費的主要精神,是希望消費者一充完電便走,把位置讓給其他人充電。而消費者的投訴因是你沒有告訴我。我認為這個爭議很容易解決,所有充電商,只要你收取閒置費用,你便清清楚楚告訴消費者。」

消委會提醒駕駛者光顧充電服務前,應先清楚了解服務條款,服務供應商要確保服務質素和收費條款清晰,避免出現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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