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屢接涉電動車充電服務投訴 包括商場充電後未有駛離被收閒置費
發佈日期: 2025-01-15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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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去年接獲179宗涉及電動車的投訴,不少跟充電服務有關,提醒駕駛者要注意充電服務使用條款。
政府鼓勵新能源車,不少車主想轉換電動車,但都擔心充電問題。消委會去年就接獲179宗涉及電動車的投訴,主要都是同充電有關。
有投訴人向所住屋苑停車場,以約125元購買10次充電服務,可以在通宵充電50千瓦小時,但多次發現充電不足,亦試過充電樁半夜停止充電,要用手機程式重啟。
亦有投訴人到商場停車場,用16.2元充電一小時,但充電後未有駛離裝置,要收取每分鐘5元閒置費,結果要多付150元閒置費,即要多付約十倍費用。投訴人指,商場無張貼相關收費告示;商場則解釋,應用程序已列明收費安排,拒絕退款。
另有消費者投訴購買充電月費計劃後,但多次都沒有空置充電車位,與廣告聲稱、月費用戶比例與車位1比1的說法不符。
消委會提醒駕駛者,購買充電服務前,應先了解服務條款。
消委會數碼市場發展諮詢小組召集人潘釋正說:「充電過程內,考慮充電地點和充電速度,消費者也要考慮收費模式和充電時間,和會否參加月費計劃。」
消委會又建議消費者,不時查閱條款和收費是否有改變,亦促請供應商要確保服務質素和收費條款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