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人涉四年前放置炸彈案高院續審 辯方質疑證物手機設定曾被警方改動
發佈日期: 2025-01-08 17:44
港澳
粵八人涉嫌四年前放置炸彈案,在高等法院續審。 辯方繼續就證物之一,被告張家俊手機有否被干擾,追問網罪科警長。 辯方指手機Telegram密碼為四位數,以及手機閒置一段時間後,會自動閉屏上鎖。但警長在庭上測試時,成功以六位密碼打開Telegram,並打開設定,指出手機被設定為從不自動上鎖。 辯方質疑手機設定曾被警方改動,不過警長稱在其看管下,手機從沒有被人干擾。 案發在2020年,港鐵羅湖站及明愛醫院被人放置炸彈。八名被告,七人被控《反恐條例》,一人被控企圖製造炸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