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下周三實施「舉報濫用公屋獎」 最高獎勵三千元現金
發佈日期: 2025-01-08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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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下周三實施「舉報濫用公屋獎」,最高獎勵3,000元現金。
除了房委會或房屋署的直接僱員外,年滿16歲市民可透過電話或電郵等,實名舉報濫用公屋,須會面提供確切資料。房屋署如果證實屬濫用,成功向相關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舉報人有機會獲得獎勵。
若某個單位多於一人舉報,到時會由由首長級人員擔任主席的「評審委員會」審核。至於實施前已實名舉報的個案,若調查未完結,又在計劃實施後查明屬實,署方會主動聯絡舉報人,詢問是否參與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