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夫妻共同資產及家族辦公室相關資產可考慮納入為合資格投資
發佈日期: 2025-01-07 21:46
港澳
粵政府3月1日起放寬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規定,夫妻共同擁有的資產及家族辦公室相關資產,亦可考慮納入為合資格投資。 政府去年三月推出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十個月以來接獲逾800宗申請,有240宗已在半內完成逾3,000萬港元投資,符合在港居留資格。投資推廣署預計,可為本港帶來的投資金額超過240億元,而申請人來自世界各地。 香港投資推廣署署長劉凱旋表示:「外國地區其實美加是最多的,當然中國國籍擁有外國居留權都有一定比例,暫時大部分投資都是放於股票、債券,或證監會認可的基金上面,這方面比例較多的。」 《施政報告》宣布優化計劃,當局公布三月一日起,放寬淨資產審查及計算規定,申請人只需證明在申請前六個月,一直擁有不少於3,000萬港元淨資產,比現時要求兩年的證明少。 在港投放的3,000萬港元投資,除了以個人名義持有的資產,全資擁有的私人公司投資,或單一家族辦公室控股公司的相關投資,都可考慮計算在內。 劉凱旋認為:「例如很多人說,我過去資產,當初入來時要證明有一定資產,可能同夫妻共同持有,以前不可以計,新優化後今年三月一日後可以計。另外單一家族辦公室控股公司方面,其實政府一直以來想利用新投資者移民計劃,令家辦行業及政策有一定聯動,所以今次加入是其中一個考慮點。」 她指新計劃亦有助推動私人銀行、會計等業務發展。 投資推廣署指,未來會繼續收集不同持份者的意見,對進一步優化新資本入境計劃,持開放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