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今年首11月處理近二百宗勞資糾紛 約四成為追討欠薪及長服金
發佈日期: 2024-12-31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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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指今年截至十一月,處理了近二百宗勞資糾紛,約四成是追討欠薪及長期服務金。
曾經在美容業工作的陳小姐,聘用合約列明月薪12,000元,但首個月只收到4,000多元工資,未達最低工資水平。
陳小姐表示:「他們完全沒作任何解釋,為何只有4,000多元,他們的原因是要『摘佣』,可付可不付,那時才通知(獎金)是酌情,他喜歡付就付。」
再看清楚合約,原來人工涉及三部分,5,000元是固定工資,5,000元是酌情獎金,2,000元是良好表現獎金。
陳小姐上班約兩個月後離職,之後遭僱主追討超過21萬代通知金,因為合約訂明僱員於首18個月離職,需賠償足18個月工資。
陳小姐說:「合約有十多張紙,它所有的條款,其實如果沒有基礎的法律知識,你是不會明白裡面的灰色地帶,和當中剝削員工的細節地方。」
陳小姐最終在勞資審裁處申訴得直,取回應有薪金。協助她的工聯會指,有不少這類涉及不合理僱傭合約條文的個案。
工聯會11個月內共處理198宗勞資糾紛個案,按年升近一成八,申索金額逾1,800萬元。約四成是追討欠薪及長期服務金,比例亦較去年增加,估計與市道欠佳有關。
工聯會副理事長丘耀誠認為:「因為現在經濟未完全復蘇,有零售業或飲食業,他們可能維持了一段時間,但無法支持下去,就變相利用裁員措施去解僱員工,導致有年資長的工友被解僱。」
工聯會推測,若經濟環境未能改善,有關數字會繼續上升,呼籲僱員簽約時仔細閱讀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