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通識:法定假期(勞工假)
發佈日期: 2024-12-27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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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今年開始,聖誕節翌日轉為俗稱勞工假的法定假期,令所有僱員享有的有薪假增至14日,六年後會增至17日,與俗稱銀行假的公眾假期看齊。
香港早於1875年參照英國法令,制訂《假期條例》,引入9日銀行假,而勞工假就在接近一個世紀後才有。
上世紀五十年代,香港需要大量工人加入製造業,很多工人每日長時間工作,沒有法定假期,甚至沒有年假或休息日,要放假就沒有工資。直至六十年代初,政府修例規定受僱於工業機構的工人,包括工廠和地盤工人,可以享有6日法定假期,全部都是中國傳統節日。
《僱傭條例》經數次修訂,法定假期到1999年增至12日。經勞工界長期爭取後,政府2021年修訂《僱傭條例》,由前年起,每兩年增加一日法定假期,到2030年增至17日。
勞工處一直有提醒僱主,不能以款項代替法定假期,違例者可被罰款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