甯漢豪指考慮資源問題倡允小型僭建物經檢查後保留 業主仍需妥善管理
發佈日期: 2024-12-21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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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出修訂《建築物條例》,容許小型僭建物由註冊人士檢查後可保留。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指檢查後,業主亦要妥善管理,重申修例出發點非懲罰市民。
政府將就修訂《建築物條例》進行公眾諮詢,建議針對大型僭建增加罰則;至於小型僭建物,如冷氣機支架、簷篷等,由註冊人士檢查後容許保留。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指,是考慮到資源問題,但業主亦有責任妥善管理保留的小型僭建物。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日久也可失修,若見到就以日久失修情況處理,提你要處理,或發出維修令,但就不會指你僭建。若是大型僭建物,若是一個地庫,或在天台搭建多一層,除了肉眼見到使用的物料,但因為沒有施工紀錄,承重是否安全,我們是會擔心。」
至於新界村屋,甯漢豪指屋宇署巡查六萬幢,約一半都有僭建物,有意重啟2011年曾推出的申報計劃,在資源短缺下先處理嚴重個案。
甯漢豪說:「仍有三萬多幢要巡,之前巡了那些,有很多個案需出清拆令,不拆又可能要檢控,要問自己是否做到那麼多工作、放那麼多精力下去,而市區僭建同樣要處理。屋宇署如果看回其手頭上,新界村屋的僭建物數量或達十幾萬,現在我們估計,當中至少四分一有機會是可以申報的。」
至於為何會寬鬆處理圍封露台,妥善安排就不需清拆,天台僭建物就要取締,甯漢豪解釋,天台為重要走火通道,不能阻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