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擴大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至準自僱人士 包括私人導師等
發佈日期: 2024-12-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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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即日起擴大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至準自僱人士。
新涵蓋的準自僱人士,包括私人導師、音樂老師、運動教練、提供上門服務人士等。查核仍屬自願性質,由僱主自行評估風險後,考慮查核需要,並由合資格申請人辦理申請。申請人可經警務處網上服務申請平台,遞交申請表格和相關文件。
而即日起遞交的新申請或續延申請,查核申請有效期由18個月,延長至36個月。政府會參考這階段擴大查核經驗,最快一年後再擴大至所有志願工作者,最終目標涵蓋所有現有僱員及自僱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