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朗721事件 庚家豪、陳永晞等另外6名被告同被裁定暴動罪成
發佈日期: 2024-12-12 17:43
港澳



[17:43更新]
2019年元朗721事件,庚家豪、陳永晞等另外6名被告,同被裁定暴動罪成。
[早前報道]
2019年元朗721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七人,被控暴動案,林卓廷裁定罪名成立。
鄺浩林、葉鑫昇等六名被告,下午到區域法院應訊。至於首被告林卓廷,因為民主派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罪成正在服刑,由囚車押送至法院。
七人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控方早前指控各人蓄意留在現場,時任立法會議員的林卓廷到元朗並非履行公職,而是濫用職權開直播「刷流量」。辯方則指,是為了作紀錄,保護自己及他人。
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裁決時指,集結可先由合法變為非法,再變成暴動。單純身處現場不構成犯法,但通過言語等鼓勵就會犯法,不需大量行動。
又指三人或以上作出訂明行為,而使人受到傷害已構成暴動。如有夥同效應,一名被告的行為已構成集體行為。
首被告林卓廷作為時任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事前亦曾到示威現場協調,但其政治立場及角色廣為人知,是否做到緩和角色值得商榷,法官認為在721當日,是以相反方向行事。
法官又稱,林卓廷在社交平台帖文,沒有叫人不要去元朗,反而貼文有磁力效應,引人入元朗,他在現場叫「大家唔好退」,是調解還是撥火,一目了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