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人涉放置炸彈案續審 負責監視警員指得悉張家俊衣著後以相片確定被告
發佈日期: 2024-12-03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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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人涉嫌四年前放置炸彈案,在高等法院續審。
案中負責監視警員作供,辯方指被告張家俊當晚戴口罩,頭髮遮蓋前額和眼眉,同行多人都身穿黑衫黑褲,質疑警員根本看不清容貌。警員不同意,指當晚有5名人士沿斜路走,但他不認得其中一男一女,從通訊機得知張家俊衣著後,再用相片去確定對方是張家俊。
控方展示張家俊被捕後相片,警員稱大致相同。
案發在2020年,港鐵羅湖站及明愛醫院被人放置炸彈,八名被告,七人被控《反恐條例》,一人被控企圖製造炸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