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盛事基金新審批機制要求活動具帶動旅遊及經濟元素 鼓勵引入商業贊助

發佈日期: 2024-11-3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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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宣布,優化文化藝術盛事基金運作及申請安排,加強受資助活動要具備帶動旅遊及經濟的元素,並引入配對資助,鼓勵活動引入商業贊助。

為推動盛事經濟,政府2022年提出成立文化藝術盛事基金,今年已資助11個項目,資助額達1.35億元,比原本預算每年6,000萬元撥款超額達一倍,但沒有具體評估活動經濟效益,亦沒有考慮活動會有其他收入,引起社會關注公帑是否用得其所。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宣布,考慮到業界最新發展及不同人士意見後,決定優化基金運作。在審批準則中,加強受資助活動須具備帶動旅遊及經濟的元素,為香港整體社會帶來正面作用。

局方並公開審批準則,詳列各項目的佔比。最大比重是申請者的能力;其次是活動在「國際間吸引力」及「特點」,能否為香港帶來顯著價值;「經濟影響」亦佔百分之10,局方希望盛事能為經濟帶來動力。

活動資助上限維持1,500萬元,但會分為兩種資助模式,同時引入配對資助,希望鼓勵活動引入商業贊助,促使業界循產業化方向發展。

新辦或單次活動,可同時申請配對和直接資助,或其中之一,配對資助比例是「1比1」,上限500萬元,直接資助上限為1,000萬元。具經驗的活動,即已在港舉辦逾三次活動,就只可以申請配對資助,比例同樣是「1比1」,上限1,500萬元。

局方亦列出關鍵績效指標(KPI),監管活動成效,要求最少有一萬人出席,當中最少兩成為訪客,並要在社交媒體有一定影響力,至少要接觸到30萬人,亦規定要與本地文創產業合作或設交流機會。

基金批出的項目亦設限,每年最多十個,每年分三輪接受申請,每輪選取不多於四個項目。

新機制明年1月1日生效,明年7月1日或以後舉行的活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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