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黎同意結合議會及街頭力量 邀劉祖廸加入「領袖團隊」
發佈日期: 2024-11-28 13:30
港澳
粵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黎智英繼續自辯。他在庭上指,同意結合議會及街頭力量,邀請「攬炒巴」劉祖廸加入「領袖團隊」,認為他對年輕示威者有大影響力。 審訊踏入第98日,黎智英繼續由代表律師引導下自辯。辯方繼續問及他與從犯證人陳梓華的關係。黎智英稱,相信陳梓華是示威者領袖;又引述對方在理大暴動期間,曾叫「勇武」示威者在區議會選舉前,不要引起任何麻煩。 辯方展示兩人對話,提及「香港民主委員會」,一個要求美方制裁香港的組織。黎智英向法庭指,不知道是甚麼,指向陳梓華談及美國相關內容,是認為對方可影響到香港示威者。 雙方對話亦提及《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黎智英指不清楚法案內容。指定法官杜麗冰就問他,法案是與甚麼有關。黎智英指是保護香港示威者,不認為涉及制裁。 對於陳梓華供稱,黎智英主張「推爆政府」,要「議會線、街頭力量、國際線」結合,黎智英同意曾要求結合議會及街頭力量,但否認提及「推爆政府」及「國際線」。 辯方之後提及陳梓華邀請「攬炒巴」劉祖迪加入。黎智英指,在理大衝突後留意到劉祖迪,認為他有大影響力,當時希望年輕示威者建立「領袖團隊」,很想劉祖迪加入。辯方又問,是否知道劉祖迪的「攬炒團隊」發展得很好,黎智英就指沒有印象。 辯方又展示黎智英一篇《這是良知之戰》文章,當中提到「攬炒」。黎智英就指「攬炒」是形容詞,亦是一個比喻,形容「同歸於盡」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