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揭無人機訓練機構有導師等經驗與資歷未經核實 倡民航處跟進
發佈日期: 2024-11-27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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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審計署報告建議民航處,加強小型無人機註冊規管,亦要妥為跟進相關核實註冊。 政府前年六月在《民航條例》下,訂立附屬法例《小型無人機令》,規管重量25公斤或以下的無人機,其中重250克以上的,要在民航處小型無人機電子平台註冊登記。 審計報告指截至上半年,民航處數據庫有約2.4萬架註冊小型無人機,當中最常見的五款型號,有百分之0.4的個案,登記重量與型號不符,亦有130架無人機的序號有重複記錄。 審計署又指截至六月底,仍有近七千架小型無人機正等待核實,約千三架列為「核實中」類別超過兩年,建議民航處密切監察處理情況,確保個案妥為跟進。 民航處規定,要操作重7至25公斤的無人機,要「考牌」,即經獲批准的小型無人機訓練機構進階訓練和評核。審計報告抽查十宗獲批訓練機構的申請,發現有訓練機構的導師和實習評核員的經驗和資歷未經核實,申請時亦沒提交證明文件,建議民航處跟進。 另外,審計署留意到違反《小型無人機令》個案,約三成四涉及旅客,包括未經許可在限制區飛行或操作未註冊的無人機,認為須加強宣傳教育。 民航處處長整體上同意審計署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