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建議出租不符標準「簡樸房」須負刑責 業界認為罰則過高

發佈日期: 2024-11-27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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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就「簡樸房」規管建議方案展開公眾諮詢,建議違例業主最高可判罰款30萬元及監禁三年。

《施政報告》建議規管「劏房」,設立認證制度,合規格的須登記為「簡樸房」。房屋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列出違法情況及罰則,包括若業主或二房東出租不符合標準的劏房,須負上刑事責任,一經定罪,最高罰款30萬元及監禁三年。

當局亦會研究,對持續違法出租時間較長的個案,施加較高罰則的可行性。有「二房東」認為建議的罰則過高。

物業及租務託管服務公司創辦人陳顯熹說:「有刑事責任後果嚴重,過往如僭建或不符合屋宇署要求,都屬於民事,或罰錢就可完成責任,首次聽到是刑事,都覺得相對很重,刑事可能會監禁。聽到不少業主稱,覺得很驚訝、會卻步,未必想繼續投資在套房。」

「簡樸房」內部面積至少要有8平方米,樓底最少有2.3米,每個分隔單位須有可開啟的通風窗戶等。業界認為舊樓較難改劃。

陳顯熹表示:「在七、八十年代建的樓或圖則,來來去去都是幾款,大部分單位不容易有L型窗,或全部對街的窗,總有大部分的窗面向天井,或部分單位被左右兩個單位夾著,很多套房不符合這件事。」

他期望當局盡快提供更多細節,讓業主準備改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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