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社署應加強監察院舍券認可服務機構 訂明行政程序等指引
發佈日期: 2024-11-27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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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審計報告指出,社署應加強監察長者院舍照顧服務券計劃,認可服務機構,亦要訂明行政程序等指引。 審計署發現,社署處理兩批院舍券申請,完成時間由同日至約七個月,未有設指定完成時限。 審批認可服務機構申請過去五個年度有五成四獲批,完成處理時間超出所訂時限1日至234日。 另外,服務協議訂明,機構須符合最低人手要求,但審計署指有兩間機構三月部分員工種類,值勤不足率介乎百分之1至14,與期內社署巡查報告數字相若,但服務機構評核結果並無記錄在案。 署方亦發現,有服務機構向長者收取,應由政府繳付的照顧補助項目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