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顛覆政權案】首被告戴耀廷囚十年 另外三名組織者最少監禁六年
發佈日期: 2024-11-19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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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串謀顛覆政權案,45名罪成的被告今早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刑期最重,判囚十年,其餘被告判囚由50個月至93個月。
各被告早上陸續由囚車,由荔枝角收押所押送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審訊期間被指為組織者的戴耀廷判囚最重,判監禁十年;另外三名組織者,作為從犯證人的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趙家賢判囚7年,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
其餘被告中,判刑最重的是《墨落無悔》聲明發起人鄒家成,判囚93個月。另外,黃之鋒監禁56個月,民主黨胡志偉判囚53個月,公民黨楊岳橋監禁61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