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首十個月接529宗涉公開表演投訴 稱個別表演嘉賓變更或難要求退款

發佈日期: 2024-11-15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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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今年收到逾五百宗涉及公開表演投訴,較去年同期增加一成。有投訴人購買門票後,被告知嘉賓未能出席,要求退款但不成功。

啟德體育園即將落成,政府期望未來有更多大型演唱會舉行,吸引海外旅客來港帶動經濟。不過,消委會發現近年涉及演唱會的投訴就越來越多。今年首十個月收到529宗,較去年同期增加一成。

消委會指今年收到的投訴涉及多個原因,包括主辦單位突然更改表演陣容,活動質素差如安排混亂、音響差,宣傳與實際活動有落差等。

其中有個案花費二千元購買戶外音樂節三日票,但表演前主辦單位突然通知有三名嘉賓未能出席,其中一人更是壓軸嘉賓。

投訴人認為,嘉賓陣容是購買門票的重要考慮因素,涉及壓軸嘉賓的宣傳或構成失實陳述,向消委會求助並要求退款。但公司就引用訂票時的條款,指門票涵蓋三日的表演及活動,不會因個別嘉賓更改而退款,更指可將門票轉讓家人及朋友,不參加活動是個人決定。消委會建議投訴人諮詢法律意見,決定是否追討。

另一名投訴人早前以880元購買中環露天演唱會門票。到會場後發現座位被大量器材阻擋視線,但購票時未有標示「視線受阻」。投訴人之後向消委會投訴,期望主辦單位日後改善,但消委會多次向主辦公司反映,仍不獲回覆。

消委會指六成六投訴涉及非本地的表演單位,而調停成功率包括協助退款,僅得七成。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林凱章稱:「消費者需有心理準備,由於門票一般涵蓋整個活動,如只涉及個別表演嘉賓,或部分表演項目安排的變更,或難以因此理由要求退款。」

消委會又提醒,業界應就突發情況盡快通知消費者,提供彈性安排與服務,包括在購票系統提供更多具體及準確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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