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屍案】兩男女承認阻止埋葬屍體罪 各判囚九個月
發佈日期: 2024-11-11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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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屯門一個單位揭發兩具男嬰屍體藏於玻璃瓶,兩男女承認阻止埋葬屍體罪,判監九個月。 案情指,美恆樓一個單位的業主去年在租客退租後安排清理,發現兩個浸泡男嬰屍體的玻璃瓶。 警方拘捕兩名租客,24歲報稱倉務員的林梓漢,以及22歲公關周櫻鏵,控告兩人前年在天水圍厦村一間鐵皮屋,以及去年於美恆樓阻止埋葬兩名男嬰屍體,兩被告承認控罪。 粉嶺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時指,從兩男嬰屍體檢驗到可卡因,又斥責兩名被告阻止埋葬屍體,有機會是為了隱藏其他罪行,包括謀殺,而用器皿盛載死者是對他們的不尊重,兩被告各判監禁九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