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酌情放寬高齡津貼申請人「連續居港一年規定」 勞福局稱暫無計劃
發佈日期: 2024-10-30 17:46
港澳



政府指目前沒有計劃進一步放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高齡津貼申請人「連續居港一年規定」。
有立法會議員指有市民反映,70歲前已移居內地,不符合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未能領取高齡津貼,詢問當局會否考慮作酌情安排。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在書面答覆指,連續居港的規定,是要確保申請人與香港有密切聯繫,避免長期在外地居住的人士,回港後馬上領取,毋須供款的現金津貼,有助集中資源支援有需要的人士及長者。
他指政府在去年九月起,將離港寬限由56天適度放寬至90天,可實際照顧申請人探親和外遊等需要。而因病離港就醫,又或因從事有薪工作需要離港,獲酌情豁免計算離港日數的個案,在過去五年有67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