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提出研究推動體育仲裁 有律師指費用及判決速度為重要因素
發佈日期: 2024-10-30 11:01
港澳
粵《施政報告》提出設立體育爭議解決制度,研究推動體育仲裁。香港律師會運動法律委員會主席岑君毅認為,仲裁的費用和判決速度都是重要因素。 香港律師會運動法律委員會主席岑君毅稱:「仲裁是要總會和運動員是要雙方要接受,先要接受機制。那它比較上特別的地方就是講錢,錢是比較上重要,因為在一般的商業仲裁中,費用可能相對高昂,但是體育仲裁有兩個特點要出來。第一它的機制要快,因為很多時不是等待以年計,而是以月計,甚至幾個星期後有一個判決出來;第二就是價錢,因為很多時爭議就算是奧委會的爭議,很多是運動員和總會的爭議,所以價錢方面,仲裁員其實覺得對這件事是公益服務,覺得是需要,仲裁員覺得是公益服務,所以收的費用不會是高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