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明年上半年列「太空油」為毒品 非法管有或吸食最高囚7年罰款百萬元
發佈日期: 2024-10-23 16:32
港澳
粵
已複製連結
保安局計劃明年上半年將「太空油」列為毒品。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提到,前線禁毒人員發現,「太空油」自新冠疫情後在本港出現,去年起逐漸引起年輕人注意,而過去兩年,共有78人涉嫌管有或售賣依托咪酯。
為了有效應對個案上升趨勢,並提升阻嚇力,局方建議將依托咪酯列為危險藥物。完成立法後,非法管有或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的「太空油」,最高可判監7年及罰款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