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度智障女子村屋遇害案男被告謀殺罪成 官指執業來最惡劣非禮案
發佈日期: 2024-10-18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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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一名輕度智障女子五年前倒斃在西貢村屋內,自稱道士的男子謀殺罪成,依例判終身監禁。死者母親協助教唆非禮,亦被判監10年。 案發在2019年9月2日,21歲、有輕度智障的女事主,倒斃在西貢龍尾村村屋內。現年54歲男被告張子材,被警方拘捕,他自稱道士、亦是一名註冊中醫。 57歲女被告吳馬如賡,即死者的母親,多年前到其診所求醫,再跟他學紫微斗數。審訊期間披露,男被告指女事主「邪靈上身」,曾對她襲擊及性侵,女被告視若無睹。 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判刑前,引述死者生前的情況,指她同時有聽力及言語障礙,為人友善、內向,但表現乖巧服從,曾就讀商業及零售課程。 法官形容案件是她執業多年來,最惡劣的一宗非禮案,男被告在一眾弟子包圍下,侵犯女事主,痛斥其行為「殘忍惡毒、無道不仁」,沒有任何求情理由,就非禮罪判處最高刑期,監禁10年,以反映社會徹底厭惡此等暴行。至於謀殺罪則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至於女被告,法官形容她的罪責更惡劣,身為事主母親,明知女兒無力自衛,冷眼旁觀女兒被人侵犯,直言無法想像有母親可以對自己骨肉如此殘忍,批評她「可怕不仁」,完全違反照顧責任,同樣沒有任何減刑理由,就她協助教唆非禮罪,判處最高刑期,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