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意外】藝能涉虛報設備重量 懸吊裝置實重超逾3倍
發佈日期: 2024-10-17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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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前年MIRROR演唱會大型屏幕墮下事故,三名項目經理被控虛報設備重量,案件開審,控方指演唱會報稱1.2萬磅的懸吊裝置,實際重達5萬磅。 前年7月28日,MIRROR演唱會期間,巨型屏幕從高處墮下,導致兩名舞蹈員受傷。警方同年11月拘捕三名被告,分別是吳凱瑩、林志華及梁耀祖。 他們在區域法院否認串謀欺詐等罪,控方開案陳詞指,藝能作為演唱會舞台工程主要承建商,項目包括索具、燈光和音響等。 吳凱瑩及林志華是藝能項目經理,分別負責協調各方及處理電郵通訊,以及作為藝能的代表。 梁耀祖則為藝能延伸公司廣域的項目經理,負責計算和檢查場地天花,能否負荷懸掛器材重量。 藝能2022年7月,先後兩次向康文署遞交懸吊設備裝配圖及負重表,指會懸掛6部電視屏幕,共重3,600磅,即每部600磅。 但根據吳凱瑩同年5月,發送給電視屏幕供應商的訊息,每部電視屏幕的重量至少為435.2公斤。 藝能與分判商兩次會議上,屏幕供應商亦提到電視屏幕重約450公斤。換言之每部重逾900磅。 控方又稱,藝能在負重表報稱,10項懸吊裝置,總重量約1.2萬磅,但實際重量共逾5萬磅,超出逾3倍。 康文署經理鄧曉璇供稱,主辦方最初打算懸掛12艘吊船,而MIRROR成員會在近觀眾席上船,由於過去沒有先例,因安全及秩序考量,要求主辦方重新考慮。 她又稱,如果審核結構的顧問公司認為有任何問題,或主辦方資料與實際重量不符,署方不會容許活動繼續進行。 辯方作出盤問時指,舞台搭建行業倚賴經驗,業內人士普遍學歷不高,亦沒專業資格,不懂得力學或結構等知識。 鄧曉璇回應稱,不代表他們不知道負重表上資料的重要性。 案件周五繼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