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合規劏房須有窗及獨立廁所等 立法後設寬限期讓不合規劏房改建
發佈日期: 2024-10-16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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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提出將立法規管分間單位,即規定劏房需符合一系列標準,包括面積不可少於8平方米,亦會設寬限期,日後業主違法會被控。有基層關注組織歡迎建議,但要求做好安置。 李家超在《施政報告》交代規管劏房的方案,將合規劏房名為「簡樸房」,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必須有窗及獨立廁所。「簡樸房」需由專業人士確認,並向政府申請認證。 政府立法後會設寬限期,讓不合規劏房改建,日後若營運不合規劏房,業主需負刑責。 行政長官李家超稱:「現時有約11萬戶人住分間單位,顯示分間單位有實際需要。由於原有單位分間後,出租租金總收入予整個無分間單位出租高出很多,業主有很大經濟誘因經營這項租賃,適當規管會讓出租簡樸房符合標準下滿足市場需求。寬限期後,業主出租不合標的單位就屬違法,相關單位會有序被取締,因此不合標住宅樓宇分間單位數目會逐步減少、直至清零。」 有關注基層組織歡迎政府立法規管,但指要做好安置。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呂綺珊說:「一班『棺材房』街坊很開心,因終於等到,但『棺材房』,前線接觸最擔心是安置問題,有兩類型住戶。第一是長者,他們的年紀很大,他們住在原有區很多年,若安置方案太遠,支援必須做得好些。或要預留些簡約公屋單位,保留過渡性房屋單位,做安置才可啟動取締劏房行動。」 消息指,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年底前,會就分間單位出租制度展開諮詢,聽取立法會及持份者意見,盡快立法。 法例通過後,政府會為分間單位作登記,並同步接受「簡樸房」的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