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2019年理大暴動罪成還柙候判 法官斥三人證供違反常理自相矛盾
發佈日期: 2024-10-10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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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男子被控2019年參與理大暴動,經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還柙候判。
案發在2019年11月11月17至18日,大批示威者佔據理大同警方對峙,之後一批人在暢運道突圍逃走,警方拘捕多人。其中朱健君、許銘晉及馬健朗被控暴動罪,三人否認控罪,案件在區域法院審訊。
區域法院法官謝沈智慧裁決時指,被告朱健君供稱,參與教會集會時,被召集到理大勸喻示威者離開,而他與牧師等去說服年輕人後無即時離開,與其他人徹夜祈禱及唱聖詩。但法官認為完全不合理,指當時警方已宣布留守理大可能干犯暴動罪,合理守法的人理應不會進入。
至於被告馬健朗供稱,看到網上帖文號召社工進入理大,游說人離開,但法官指翻看相關帖文,根本無作出此要求。
而被告許銘晉指,曾游說朋友不要入理大,但不歡而散,當日進入理大,以粗言穢語責罵他們,之後與朋友一同離開。
法官認為說法令人難以信服,批評三人證供違反常理及自相矛盾,「簡直是胡說八道、穿鑿附會」。三人一直留在理大,直至11月18日,與其他示威者突圍,攀過暢運道天橋鐵欄,如同「一支熟練的軍隊」,設置傘陣、向警方投擲汽油彈等。而他們被警方截停拘捕時,身穿黑衣亦有防毒面罩等裝備,唯一不可抗拒推論是參與暴動,裁定三人罪成。
法官押後至下月底聽取求情,期間三人還柙。

